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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兴义交警暴力殴打倒地男子,多次用脚猛踹巴掌扇脸,用私刑?

2023-10-27 03:08生活百科 人已围观

简介网上流传这么一段视频,大V媒体报道说疑似交警深夜殴打倒地男子,视频看了其实可以把疑似两个字去掉,很明显就是殴打,被打男子都倒地了,身穿交警制服的警察还拿脚踹用巴掌糊...

网上流传这么一段视频,大V媒体报道说疑似交警深夜殴打倒地男子,视频看了其实可以把疑似两个字去掉,很明显就是殴打,被打男子都倒地了,身穿交警制服的警察还拿脚踹用巴掌糊脸呢。

视频里一个交警对倒地的男子猛踹身体多下,不多时又过来几名交警查看男子情况,制服外衣可见“兴义交警”字样。

其实不管是交警或者辅警都一样代表的就是交警,在编交警没有打人的权利,辅警也没有打人的权利,在司法层面上都没有殴打他人的特权。

这件事肯定是要等调查通报的,首先要调查清楚被打的男子是什么情况,是否为罪犯,有没有做一些伤天害理的事情,虽然在法律层面即便这个男子是罪犯也不能殴打,但是若这的做了伤天害理的事情,公众方面可能不会怪罪打人的交警。

就是要有一个警察为何打人的原因,该男子到底是违法了还是犯罪了,如果仅仅是因为违反交通规则,就导致交警打人的话,那么涉事的交警不仅要接受法律的审判,还要接受舆论的批判。

现在不知道具体情况,我们最好也不乱扣帽子妄加评论,如果交警打的是一个人贩子可能我会拍手叫好,如果打的仅仅是一个违反交通规则的人,那么就应该被处罚,怎么也不可以动用私刑。

我为了写这篇文章专门看了两个类案,明晰了一个事情,交警打普通人,普通人不可以还手,也不可以正当防卫,因为还手就会被认定为袭警,只能在被警察打完以后去提起司法诉讼,警察有采取强制措施的权利,文章最后有我的个人论述。

在2020年刷爆网络的广州番禺交警打人被市民拍下全过程就产生了很大的舆论,交警查车时候查到了一个外卖小哥骑的是无牌摩托车,外卖小哥为了逃避检查跑进小巷子里,执勤警察追赶外卖小哥,外卖小哥人车倒地,手肘部位受伤,负责追赶的警察也均有受伤。

几个警察拿出甩棍揪着外卖小哥的衣服怒喊让其拿出身份证,连推带打将外卖小哥怼到了铁栅栏门上,后警察又把外卖小哥按在墙角用脚猛踢,从车摔倒在地外卖小哥面对警察就没有危险的举动,只是愣在原地任凭警察的怒吼推搡殴打,而多名警察则是拿出甩棍。

事后因为被不少市民拍下了视频,番禺警方发了通告,称打人的交警是辅警,打外卖小哥的理由是:情绪激动!

遗憾的是我在网上检索了一下,这件事没有查到后续,打人的警察不知道有没有被处理,被打的外卖小哥伤情严不严重,如今已经过了两年多的时间,调查中不知道有没有调查完毕,到底此事是如何处理的?

当然写了这么多的文章,有报道没后续的事情多了去了,我也习惯了,如北极鲶鱼五六个月没音信,核酸造假全国声讨也没了消息,还有镇政府抄家卖虾也没等到后续,镇政府消杀93万尾蛙苗和98头猪的事情也没后续报道,拖着拖着人们就忘了,所以我也习惯了。

不知道兴义市交警大队会发一个什么样的情况通报,按照正常逻辑来说这种事情并不复杂,不知道要调查多久,也不知道会不会有通报以后的后续,我们的宪法是保障人身不受非法侵害的,打人除了正当防卫以外都是违法的。

其实有时候一些法律的条款很难界定,警察有执法权可以对人采取强制措施,但强制措施里又不包含殴打他人,那么公民按照法律是可以在被不法侵害的时候采取正当防卫的,但是不法侵害人是执法的警察就又不行了,因为还手轻则认定暴力抗法,重则认定为袭警,所以只能在警察打完人以后,如果命大活了下来才可以去提告维权,这其实挺矛盾的。

当然了还有一种紧急避险可以采取,但是紧急避险的认定又比较苛刻,无法认定警察是不是要打死自己,如果贸然还手就是暴力抗法,如果不还手那就只能祈求警察打轻点,不过紧急避险的重点应该在紧急两个字,如果自己认为遭到了生命的危险,那么不妨先还手或者摆脱,事后再大官司呗。

其实警察有时候也发愁,不采取强制措施就控制不住人,采取了强制措施有时候又掌握不好尺度,但是对已经没有反抗能力的人再去殴打是违法的,这点是可以确定的,算了不写了,这种事情很难辩证,因为站的角度不同,就是对于轻微的违法到底要不要采取强制措施。

执法的目的是解决社会矛盾,而不是加重社会矛盾,所以执法者应该自己心里有一把尺子!